电子地图提供商起争 奇虎公司被索赔1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6 15:50:20  评论(/)

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四维公司称原告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原告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原告发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此外,奇虎公司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公司认为,因奇虎公司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