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区监理所表示,交通部在102年订定“老旧摩托车切结报废专案”,以102年8月以前为基准,凡车龄超过10年,最近5年内无换行照、违规、保险及排气检验等纪录之摩托车,即符合切结报废之条件,鼓励车主办理老旧摩托车切结报废,即可免缴纳积欠之燃料使用费,该措施实施多年目前仍持续办理中,请民众仔细回想是否有早年前已交由中古车商回收,或是已经遗失不知去向,或是早已弃置不用,但因未至监理机关办理车辆报废登记,导致该车累欠多年的燃料使用费者,均可填具“摩托车报废切结书”,传真或邮寄至监理机关办理切结报废。
新竹区监理所表示,也可扫描QR-code或至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下载“监理服务APP”使用,享受超便民的监理新措施,利用随手可办监理业务的特点办理老旧摩托车切结报废资格查询后,若符合老旧摩托车切结报废专案,且确认已不再使用,即可填写报废切结书,并附车主身份证正面影本办理切结报废,无须缴交该车之燃料使用费。该所也再提醒车主车辆不再使用时,务必向监理机关缴销牌照或办理报废登记,以免继续负担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