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署:106年公告禁用塑胶微粒在化妆品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8 14:32:05  评论(/)

环保署今天表示,预计明年将公告禁用塑胶微粒使用在化妆品、牙膏和洗面乳等商品。

已经有多项研究证实塑胶微粒对海洋和生态有极大的危害,国内也有许多反对声浪。包含看守台湾协会、绿*和平等多个环保团体以及立委林淑芬、陈曼丽等人,带着6000份连署书,要求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立刻禁用。

环保署废弃管理处处长吴盛忠说,环保署长李应元已经指示,环保署会主责此事,并预计在明年完成禁用公告。

看守台湾协会研究员孙玮孜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多数民众都希望禁用塑胶微粒,并且希望越快越好。

吴盛忠则表示,要公告禁用还需要公听会、协商会议等,并且环保署本身也还需要进行检测规范、实验室等的设计,后续才能展开业者送验、抽查等管制,甚至如WTO等国际贸易,都需要2个月的预告时间。

目前则是规划依照“废弃物清理法”第21条订出相关规定,将在明年完成公告,禁止制造、输入含有塑胶微粒的化妆品与牙膏。

tags:微粒   禁用   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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