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指根据法律意见拒回答警方问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0 11:51:09  评论(/)

七名警务人员涉嫌袭击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案续审。曾健超第二日作供,辩方盘问时指,曾健超早前接受主控官提问时,很多都没有在口供提及,包括袭击他的人讨论带他到哪里,以及话“示威吖嗱”,指其中一个可能*是曾健超作供时制造证供。曾健超指,录口供时有问的问题就回答,不懂得如何回答至令清洪满意为止。清洪指出,曾健超曾三次拒绝回答警方,对事件的序述是来自记忆或是录视频段,质疑曾健超不想被更改不到的证据束缚,曾健超不同意,指是根据法律意见,有权利拒绝回答。

对于曾健超去年十月获警方邀请,观看录视频段辨认出自己,但曾健超因疲累而没有录取证人供词,清洪问要认出自己有何困难,是否恐怕自己被入罪,而不协助警方调查。曾健超指,不明白认出自己被打为何会被入罪,指法律意见叫他再预备才录口供,又指自己充份协助警方调查,但担心作供时警方有预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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