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抚养女儿 硬掰未婚还哭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2 09:31:21  评论(/)

徐姓男子与施姓女友未婚生女,一年后两人分手,徐就此不理母女;施女提出诉讼,徐主张两人没结婚,且自己“经济能力堪忧”,但法官认为父母扶养未成年子女是责任,和结不结婚没关系,判他须给付十六万元,并每月给女儿一万元扶养费直到成年。

徐姓男子与施女交往时曾论及婚嫁,后因个*、生活习惯和价值观有差异,2012年决定不婚并协议分手。未料施女正好怀孕,两人为了小孩“再试一下”;施一度乐当爸爸,不时在脸书张贴女儿照片。

但两人生活差异仍没改善,前年两人分道扬镖,小孩归施女,自那一刻起,徐就不理母女,不再支付任何家用,也不养育女儿。

审理时徐自称经济能力差,且强调两人没结婚;法官查出他四年前曾卖不动产进帐七百二十万元,徐辩说全部给妈妈了。法官认为这是规避扶养责任的说词;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本来就有扶养义务,有无婚姻关系毫无影响,判给付。

tags:哭穷   抚养   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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