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泥溪镇20岁小伙刘松回忆起5月2日在成都火车北站遭遇持枪特警盘查的一幕,至今仍心有余悸。因警方一次误录入,刘松莫名其妙地成了吸毒违法人员。
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交涉,其违法信息仍无法消除。至今刘松出门时,除了携带身份证,还要带一张派出所开具的非吸毒人员情况说明。
生于1996年的刘松是宜宾县泥溪镇新泥村人,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目前是一名挖机驾驶员,经常在四川、云南一带帮人开挖机。在父母眼里,刘松从小到大都是乖孩子。
5月2日,刘松随同挖机老板等三人从宜宾出发,转道成都前往广元工地。在成都火车北站转车时,检票员看了他的身份证后,让他靠边等一下。过了一分钟左右,两名持枪特警上前将刘松带到车站前台登记了身份信息,并带进一间屋子检查。
当时那阵仗把我吓惨了。刘松说,他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此后特警告诉他,之所以搜查他是因为他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过。这让刘松惊恐万分,我说不可能,一定是警方搞错了,我从来没沾过毒品。
为了让刘松相信他是吸毒人员,警方指出,公安禁毒数据库中有他的信息,写着违法人员刘松,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均与其本人完全一致,只是照片不是同一个人。这人秃头、身材微胖,看上去起码将近40岁。警方问了约15分钟、录完十指指纹后,将刘松放行。
刘松事后了解到,将他身份信息录入禁毒违法人员数据库的,是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6月1日,刘松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龙泉派出所,派出所经过查询,确认该刘松并非吸毒人员刘松,而是龙泉派出所民警在录入信息时,误将反映人刘松的信息录入。
龙泉派出所在向刘松出具的《情况说明》中称:2015年3月30日,我所在办理的一起吸毒案件中,挡获一名叫刘松的违法嫌疑人,该刘松自称出生年月为1996年8月28日,户籍为四川省宜宾县。后我所民警在将该刘松录入公安内网的四川禁毒信息管理系统时,误将四川省宜宾县泥溪镇新泥村丛明组的刘松录入禁毒系统。该刘松为非吸毒人员。
刘松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派出所给他出了个证明。这就意味着我出门除了带身份证,还要带张A4纸打印的证明。刘松认为,这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希望警方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