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天平邨业主立案法团,指控房屋署与蚬壳石油公司,绕过法团签订专营权协议,估计涉及二千万元。法团指,蚬壳自八五年开始,与当时作为天平邨业主的房署签订提供石油气专营权合约,并向房署缴付费用。不过,自二零零零年房署出售天平邨后,公司并无改向业主立案法团商议续约,反而在零四年再与房署签约,法团过去四年一直向房署追查费用下落,但不获回复,要求署方尽快交代。
法团指,在二零一二年与蚬壳签订为期十二年的专营权协议,获取二千多万元,已用于补贴全屋苑住户两个月管理费,若可追回上一份协议的专营权费,可用作屋苑维修及补贴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