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据新华网福州6月12日电(胡巧灵)今日,来自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的调查数据显示,5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同比涨幅比上月缩小0.7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八大类呈五升三降:食品烟酒类上涨4.5%、居住类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2%、医疗保健类上涨4.6%、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9%;衣着类下降1.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3%。
环比方面的数据,5月份福建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1%。
今年1-5月份,福建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同比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7%;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均上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