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持人陈沂去年指艺人罗志祥是“亚洲空干王”、“**敛财”、“卖*小模”,罗志祥因此对陈沂提告求偿并要求登报道歉,台北地院审理后,日前判陈沂须赔偿30万并登报道歉,但“亚洲空干王”一词不算侮辱,判决出炉后在网络上引起讨论。
台北地院上个月10日判决后,判决内容在网络上引起网友讨论,法院指出,陈沂指的“三拍五抱”是针对罗志祥专辑行销手法,可受公评,但批评“**敛财”、“卖*小模”就属情绪*人身攻击,丧失评论正当*,因此判陈沂须赔偿30万并登报道歉。
不过,法院认为“亚洲空干王”一词,在陈沂之前就有人用来形容罗志祥,甚至有人将他的表演片段进行剪辑,取名“亚洲舞王展现高超绝技:空干30秒,音效加强版”,显见陈沂并非首创。
而罗志祥自己也曾在节目上谈过此事,骄傲、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不认为这词对罗志祥构成侮辱,他也曾向来宾形容自己的舞蹈是“男人的本*”,认为他也知道动作充满浓厚*暗示。
罗志祥虽曾提出维基百科资料,指出“干”是台语“*”的华语转写,但从网友剪辑的视频来看,是形容罗志祥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