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经租住宰房的市民,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申索,追讨业主多收一万多元的水电费,案件早上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聆讯。申索书指,申索人张志权二零一二年至今年年初,租住位于太子的宰房,业主向他收取每度电1.3至1.5元,每立方米水13至15元,较中电及水务署的收费高。而且并无因政府补贴电费及中电回扣而获业主扣减电费,因此索偿一万零五百多元。
另外,争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联席十多人,到审裁处外请愿,促请政府尽快立法监管业主滥收水电费,保障宰房户权益。
一名曾经租住宰房的市民,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申索,追讨业主多收一万多元的水电费,案件早上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聆讯。申索书指,申索人张志权二零一二年至今年年初,租住位于太子的宰房,业主向他收取每度电1.3至1.5元,每立方米水13至15元,较中电及水务署的收费高。而且并无因政府补贴电费及中电回扣而获业主扣减电费,因此索偿一万零五百多元。
另外,争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联席十多人,到审裁处外请愿,促请政府尽快立法监管业主滥收水电费,保障宰房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