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海外工作遇争议 可使用劳资争议平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4 13:48:24  评论(/)

近年来民众至国外打工度假成为热门议题,台中市民到海外打工遇有争议也时有所闻。为营造更友善国际劳动环境,台中市政府于今年5月与新加坡、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共同签署“实现劳工福祉友好共识”,未来市民前往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工作时,若受雇于外国事业单位,即可适用“海外劳资争议协处平台”,由在地工会在劳工有需要时,就近且即时提供必要协助。

市府劳工局表示,台中市政府于5月与越南、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代表共同签署“实现劳工福祉友好共识宣言”,并研议设立“海外劳资争议协处平台”,目的在于协助民众前往国外就业,若在当地与国外雇主发生劳资争议时,不会因为语言或劳动法令的差异,而损及劳工权益。

签署友好共识宣言之后,透过双方工会团体的合作交流,平台成员基于互惠原则,未来民众前往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工作时,如受雇于外国雇主而发生劳资争议时,在地工会将于合理范围内,在第一时间提供劳工必要协助,以保障劳工基本权益。

劳工局长黄荷婷指出,民众若受雇于国内事业单位,而外派至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工作,发生劳资争议时,仍需由国内劳政单位协处;但若是受雇于外国事业单位,遇有劳资争议时,即需适用当地的劳动法令,由当地的劳政单位处理。

因此,未来市民于海外打工度假时,如果受雇于外国事业单位,将可使用市府建置的“海外劳资争议协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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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争议   劳资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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