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地检署接获线报,指出李长荣化工新园厂涉嫌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虚报空污费,获利预估达新台币3000万元,检方13日搜索厂区,查扣帐册21箱,并传唤被告厂长郭建裕、会计陈香怡、仓管人员方俊仁及5名证人,讯后屏东地院将3人裁准羁押禁见。
检调调查发现,李长荣制桶工厂须依据空污法按期填具空气污染防制费申报书,申报原物料使用量挥发*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等固定污染源排放量及空气污染费,但郭建裕等3人涉嫌为减少工厂成本,以短报油漆、香蕉水等原物料使用量方式,短报VOCS。
检方发现,李长荣制桶工厂从民国99年至民国104年,涉嫌短报空污费,预估短缴新台币3000万元,检方讯后依欺诈罪,将郭建裕等3人声请羁押禁见,屏东地院下午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