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香港毗邻的深圳罗湖,土地是最稀有的财产,这里的土地称之为寸土寸金毫不过份。16年前,随着旧城改造的进行,一处连体的3层小楼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开发商一度给出了2000万元的“天价”,但户主依然不为所动,双方争执不下,16年来,双方虽多次对簿公堂,但小楼的拆迁依然未能如愿进行,到如今,开发商已经放弃了拆迁,而小楼依然坚强地屹立在那里。
据了解,2000年,楼房所在区域曾启动旧房改造工程,由于屋主与开发商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两栋小楼暂且未纳入施工工程。2013年,随着新楼盘的竣工,两栋小楼处在小区停车场区域,对主体工程建设没有任何影响,从此则被开发商撇开。
过程中,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最终法院认为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房屋该不该拆。根据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法院为避免判决与行政裁决发生矛盾,驳回了双方诉求。屋主又向中院申请再审,再审裁决最终于2009年3月作出,仍然维持二审裁决。
于是,在16年里,这栋三层简陋小楼始终伫立在周围高楼中,也成为了都市中的一幅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