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枪击案凶手已伏法 [网络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5 14:17:31  评论(/)

2016年6月15日讯,记者昨天从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宝山“6·22”枪击案凶手范杰明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上海宝山枪击案凶手伏法

2013年6月下旬,上海宝山一私营化工厂员工、62岁的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连续残杀6人。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他从宿舍内取出私藏的猎枪,乘车逃往浦东周浦地区。此后,范杰明又用猎枪杀害了该车驾驶员卞某,驾其车辆回到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他用猎枪杀害了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返回化工厂。回厂以后,范杰明用猎枪残杀了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然后,他被正在厂区勘查现场的民警制伏。

2014年1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范杰明涉嫌故意杀人。几个月后,范杰明的儿子何鹤峰也公开受审,他对检察机关指控与其父共同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2015年7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被告人范杰明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综合央广李姝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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