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召开“网络关键词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暨防骗提示”新闻通报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5 15:30:11  评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关键词”成为了新兴的网络产品。与此同时,围绕“网络关键词”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数量也呈增长趋势。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了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这起被告多达62人的诈骗案就是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作案。以此为契机,北京一中院分析、总结了该类案件的特点、主要犯罪手法,并针对如何防骗等问题向社会公众作出提示。

据北京一中院刑二庭负责人陶炜介绍,该院首次受理该类案件是2013年。近年来,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以及被告人人数、被害人人数都在逐年增长。目前,该院及辖区法院已经陆续审理了5起涉及网络关键词的诈骗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杭州、嘉兴、合肥等地也相继发生了类似案件。

通过对比发现,此类案件的犯案手法相似,概括起来主要为两种: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销售人员向被害人谎称有其他人正在抢注由被害人最初注册的关键词,并虚构抢注人的注册欲望及关键词的市场价值,促使被害人同意销售人员提供的注册、维护服务,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即销售人员先与被害人联系告知其持有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再另外派人冒充买家谎称有意高价购买被害人的关键词,但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此时,再由销售人员通过完善网络资源骗取被害人员钱财。

根据陶庭长介绍,此类案件主要存在五个特点,即:手段新型,隐蔽*强;涉及面广、金额大;犯罪组织结构成熟;证据收集相对困难;划分责任相对困难等。

在介绍完此类案件的特点后,刑二庭法官宋振宇又从网络关键词及相关犯罪的解读入手,对社会公众做出了如何预防、应对此类诈骗案件的五点提示。宋法官提出:首先,公众应理*看待网络产品的价值。投资者在理财过程中要准确衡量利益与风险,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的不实宣传;第二,注意对交易对象资质的审查。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可以通过工商等级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来了解公司的声誉、业绩及实际运营情况;第三,要注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公众要注意不要将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许多带有个人信息的票据、包裹带等要及时销毁、避免个人信息外泄;第四,发现被骗要理智应对。一方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另一方面自己也要注意留存和收集证据材料,包括转账凭证、短信截图、通话录音等等;最后,还特别要提示各位劳动者在择业时谨慎选择。如果发现工作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或有其他违法的情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要怕惹麻烦、得罪人,更不能与单位同流合污,如果明知单位有违法行为依然为单位工作的,也构成法律上的主观故意,即成为犯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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