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众开车行经国道1号苗栗路段内侧车道,被警察侦测到时速只有88公里,当场拦下开罚,他一度纳闷“又没超速”,视频po网后引来上千名网友批评“龟速还要狡辩”。
国道警察第2大队今天指出,5月20日于国道1号南下苗栗路段执行定点测速勤务,发现1部自小客车行驶于内侧车道,速度低于90公里,导致其他车辆必须从中间车道超车。
国道警察于是驱车上前摇旗拦查,起初驾驶不以为意,直到警察第2次示意靠边停车,驾驶才慢慢跟着警方停驶到路肩,好奇问“我刚刚应该没有超速啊”自认没有违规。
警方回应“你绝对没有超速”,因为雷射枪测到的速度只有88公里。警察向驾驶人说明,国道内侧车道为超车道,车辆行驶于内侧车道须维持在最高速限,该路段为100公里,容许范围在90至110公里。
驾驶辩称因为看到警车,才会“踩一下刹车”,可能刚好当下被测到,真的“很冤”,并把拦查过程转贴上网,不料引来一片讨伐,网友痛批“龟速被开,很落漆”、“自我感觉良好”、“自己不对还要怪别人”。
国道警察指出,从远处发现该名驾驶“速度非常慢”,后方“挡了一排车子”,因为实在“太慢了”,才会进行拦查开单告发,依法处以新台币5000元罚款,若当事人有疑虑不服取缔,可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