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公布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几方都没过错,错在哪?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考生近视眼镜可疑,考试中途,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本报6月13日独家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
然而,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但这一事件处置的效果为何引起广泛争议呢?其中显然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回放>开考前考生都经过探测仪检测
6月7日上午考试预备铃声响过,8点17分37秒,文科第3考场乙监考员开门进入考场,8点19分22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开始检查1号考生;8点20分08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检查2号考生(被收走眼镜的考生圆圆),检查1、2号考生鞋子时安检设备发出报警声音,乙监考员重新开始检测,从1号开始按序检测,并要求考生签名后在相应座位坐好。
因有少数考生上厕所,乙监考员对这些考生做了复检,8点42分10秒,按顺序对全体考生进行了检测。
考试中检测到两考生眼镜异常
正式开考后,9点28分22秒,乙监考员按《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手持探测仪,从考生中间空道按序探测。
10点22分36秒,乙监考员再次手持探测仪按序在考生中间空道中探测,10点22分41秒,探测到2号考生时,探测仪振动,乙监考员对2号考生眼镜进行检查。
10点24分20秒,检测到24号考生时探测仪有振动,乙监考员检查24号考生眼镜并将其眼镜交甲监考员检测,后将眼镜还给该考生。
请示后监考员收走两考生眼镜
针对发现的情况,后来乙监考员在考场门口向楼层纪检员和池州市教体局巡视员汇报;根据相关要求,10点36分48秒,乙监考员先后将2号、24号考生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前讲台上。
11点06分45秒,乙监考员根据通知还眼镜给24号考生,11点06分51秒,乙监考员还眼镜给2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