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男种大麻 不满判4年法庭自杀身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6 13:31:55  评论(/)

1名美籍男子李玛翰因持有大麻遭起诉,彰化地院今天宣判,李玛翰无法接受遭判有期徒刑4年,拿出剪刀割颈自杀身亡。

法官见状当场要求法警通知救护车,救护车到场后立即将血流不止的李玛翰送医急救,但李玛翰最后仍宣告不治。

41岁的美籍男子李玛翰民国100年时利用返美探亲的机会,在美国购买4包罂粟种子,共计800颗后带回台湾,然后在彰化永靖乡开明路租屋,在租屋处开始种植大麻。

除了在美国购买种子外,李玛翰为躲避检警查缉,特别到网咖上网连上英国的网站,多次透过网站购买罂粟种子,网站再以邮寄的方式将种子寄往台湾,李玛翰签收后在租屋处种大麻。

李玛翰将租屋处改建成为大麻工厂,不断传出异味,检警获报前往查缉,当场起出大麻种子等证物,检方事后依毒品罪嫌将李玛翰提起公诉;案件经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彰化地院在今天宣判。

当法官宣布判处李玛翰有期徒刑4年时,李玛翰听完判决后,突然从裤子里拿出预藏的剪刀,用刀片割自己的脖子,鲜血直流,法官见状则赶紧要法警打119叫救护车,将男子送往员林基督教医院急救,但仍因失血过多伤重不治。

医院指出,造成李男致死的伤口为2道分别为7公分、12公分的割伤,李男送医时虽然还有意识,但没多久就因失血过多昏迷,急救半小时后仍不治。

彰化地院则指出,被告和民众要进法庭听判决时,都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院方正在调查为何被告能携带剪刀等危险物品进入法庭,厘清有无疏失以及责任归属。

tags:美籍   大麻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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