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讯,挪30万打赏女主播 月薪3000竟挪公款30万打赏网络女主播!记者6月15日从浙江绍兴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日前破获1起职务侵占罪案件,绍兴袍江1印染企业的80后管理人员,因痴迷网络女主播,为了购买虚拟物品讨好对方,月薪仅为3000元左右的他竟然侵占公司资产30余万。
目前,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绍兴越城区检察院批捕。
吴某今年32岁,绍兴本地人,案发前系绍兴袍江某印染企业员工,平时不抽烟、不酗酒,为人老实工作认真。
2015年,吴某被企业老板看中,破格提拔为分管机器配件采购、人事管理的管理人员。虽然吴某每个月的工资仅有3000元左右,但担任管理人员后,他事实上掌握了企业账务审核和人事管理的权力。
今年4月,该企业财务人员在核对账务时发现,吴某经手的一些账务存在诸多问题。经过财务人员仔细核对后发现,公司账户中竟有30余万元被吴某利用采购和人事管理的权限非法侵占。该企业随后立即报警。
由于吴某担任公司采购及人事管理,按照财务流程,公司所有账务报销都要通过吴某和公司另一名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吴某报给老板签字。这样相关费用便可从公司账户中提取出来支配使用。而吴某利用了另一分管领导与老板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分管领导签字后,自己再私下通过作假修改账目后再送老板签字,从而骗取公司账户资金。
据警方初步查证,从去年6月至今年4月,吴某共侵占企业资产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