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社福用途 台湾民政府会馆可补照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6 16:48:28  评论(/)

台湾民政府位于桃园市龟山区中央会馆遭指为大违建,桃园市府建管处表示,此土地为都市计划内保护区,是允许部分建筑用途,其中社福机构是允许项目之一。

对此,台湾民政府解释土地早在民国87年9月7日向桃园县政府申请做为老人安养院,但府内查不到任何资料,若台湾民政府如果按照原用途,是可以补申请建照、使照,但仍然必须符合建蔽率、容积率等建筑法规规定,市府会辅导合法。

桃园市政府建管处表示,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没有建照、使照,市府已经发函要求改进,目前已经被认定为既存违建,列入分类分期,排序办理拆除。

桃园市政府建管处说,如果台湾民政府将中央会馆回归老人安养院用途,重新申请建照、使照,桃园市府会站在辅导角度尽量辅导合法。

tags:台湾   会馆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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