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位于桃园市龟山区中央会馆遭指为大违建,桃园市府建管处表示,此土地为都市计划内保护区,是允许部分建筑用途,其中社福机构是允许项目之一。
对此,台湾民政府解释土地早在民国87年9月7日向桃园县政府申请做为老人安养院,但府内查不到任何资料,若台湾民政府如果按照原用途,是可以补申请建照、使照,但仍然必须符合建蔽率、容积率等建筑法规规定,市府会辅导合法。
桃园市政府建管处表示,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没有建照、使照,市府已经发函要求改进,目前已经被认定为既存违建,列入分类分期,排序办理拆除。
桃园市政府建管处说,如果台湾民政府将中央会馆回归老人安养院用途,重新申请建照、使照,桃园市府会站在辅导角度尽量辅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