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坪摊位为家 母女睡在神桌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7 07:31:12  评论(/)

南投市中山街市场闹区,一处夹在楼房间的摊位显得突兀,用钢架、木板和塑胶布搭成约3坪大的摊位,是陆配陈丽玉工作室,也是她和7岁女儿的蜗居。入夜收摊后,神桌下空间就是母女的“卧房”。

有棚遮雨的摊位“是店也是家”,陈丽玉母女在这已生活2年,7岁女儿睁着骨碌大眼说,“桌底下是我们的小天地,让我能天天‘挤着’妈妈入睡。”贴心的她不仅会帮妈妈捶背,洗碗、洗衣都难不倒她。母女守着蜗居知足过日,坚不接受捐款,“我们有手有脚,要懂得自立”。

选做手工 因可边顾女儿

41岁的陈丽玉,16年前从福建嫁来台湾,与前夫育有两女。2年前他们协议离婚,小女儿由她抚养。

她说,自己没工作也没人脉,但擅长绳结串珠,从编制到修复都行,且能边做手工边顾女儿,决定以此维持生计。

除女儿外孑然一身的陈丽玉,仅有的积蓄不够租房,更租不起店面,所幸有好心人廉价出租店旁空地,她自购角钢、木板和塑胶布,靠自己打造出属于母女的“家”。

想上厕所 走3分钟去公园

3坪大的“家”以网架当墙,挂满陈丽玉亲手编制的绳结或串珠吊饰,办公桌就是工作台,台的上方腾空架设小佛堂。原本的神桌用来放置线材杂物,堆叠的置物箱就是女儿的书桌,店内一隅有电锅、热水瓶和流理台等家用品。

看似“五脏俱全”的空间,却找不着厕所和寝室,陈丽玉有些难为情地掀开神桌前大红桌裙说,神桌下放张床垫就是母女的卧室,想上厕所附近公园有公厕,“不远,走个3分钟就到了”。

台中摆摊 只卖出过1次

同在市场开店的外配“葵姐”说,丽玉刚开店时,女儿才5岁,如今已要上1年级,目前环境不利孩子成长,然因入不敷出仍无法租屋;台湾外配协会理事长史雪燕说,协会曾集资捐助,都被陈丽玉婉拒。

“不依赖是我做人原则。”陈丽玉除编制绳饰外,清晨5点批发青菜,接着返店磨制豆花,假日就到台中一中街、继光商圈摆摊。她说,去台中好几趟,只有1次卖出成品,没赚钱还倒贴车资,还好女儿很乖,帮忙叫卖从不喊累。

tags:摊位   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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