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指控丈夫盖违建害死两名女儿,且传示爱简讯给她胞妹,连她外出赚钱也被怀疑外遇,她已无法和丈夫共同生活,诉请离婚。一、二审法院调查发现女子指控属实,夫妻两感情不睦且难回复,判准两人离婚,但仍可上诉。
这对夫妻二○一○年七月结婚,近四年后分居;三个女儿住夫家,但前年底一场火夺走两名幼女*命。
女子指控,丈夫婚后无固定收入,还自行将五楼建物搭建至十楼,私接水电分租他人,不顾她屡次反应担心子女居住环境。
她说,丈夫不负担家庭生活费,她不得已到屏东工作,对方不感恩还质疑她外遇,甚至向派出所谎报她失踪。此外,还传送不堪入目简讯骚扰她并向她妹妹示爱,两名爱女葬身火窟后天伦梦碎,她无法维持婚姻,诉请离婚。
男子反控妻子所述不实,他说家里开销都他支出,他找不到妻子才依警员建议报失踪人口;他传“贱女人、重罚*夫*妇、同归于尽”的简讯给妻子,都是因太太的家人欺瞒他,且他逢丧女之痛无法控制情绪才出言不逊。
一审和高院查出,男子传简讯的日期大多在两名女儿不幸罹难以前,不采信他自称遭欺瞒、丧女所为的辩词,且确实令女儿生活于不安全的违建中,审理期间还曾开庭到一半怒称“我听不下去”迳自离开法庭,情绪管理不佳、态度高踞且毫无放低身段迹象,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