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抽验市售虾皮 1件不合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7 16:21:50  评论(/)

台中市卫生局最近抽验市售虾皮、虾仁及调味酱共68件产品,检验结果今天出炉,其中1件虾皮不合格,已通知业者下架,不得贩售。

台中市政府近日抽验市面虾皮、虾仁及调味酱料共68件产品,检验规定外煤焦*素、二氧化硫、防腐剂、硼酸及其盐类等项目,检验结果今天出炉。

卫生局于5月2日至10白天派员前往杂货店、摊商、卖场等地抽验虾皮24件、虾仁20件、调味酱料24件,总计68件产品,检验结果1件虾皮不合格,将持续调查办理。

卫生局表示,这次检验不合格的“3A冬虾”是在大里区新美食材家有限公司抽验,检验项目为规定外煤焦*素阴*与二氧化硫超过规定标准,检验报告出炉后,卫生局立即通知业者违规产品下架不得贩售。

贩售不合格虾皮的王姓店长表示,这批违规产品共进货1箱已卖给散客售罄,由于该公司尚无法厘清进货来源。卫生局说,已再次令业者厘清货主并通知黄姓负责人前来说明,将再依访谈结果后续处理。

卫生局说明,漂白剂二氧化硫为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有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长期过量摄入含二氧化硫食品易引起呼吸不顺、恶心呕吐等肠胃症状,甚至引发气喘等,影响民众健康。

卫生局长徐永年表示,食品业者应依食品安全法规定正确合理使用食品添加物,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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