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挡土墙砸死人 地主恐涉刑责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7 23:01:33  评论(/)

一辆货车行经新北市三峡区紫薇路,不幸遭挡土墙坍石砸烂,造成2死1伤惨剧,陈姓地主涉违法擅自施作挡土墙酿祸,恐面临最高10年的刑责。

这起意外发生在三峡山区道路,3被害人在风雨中开货车经过时,疑雨后土石松软造成挡土墙混凝土石块崩坍,当场几乎将正在挡土墙边的货车压扁砸烂。

警消获报赶往救援,40岁曾姓及51岁黄姓男子受困在被挤压变型的货车前座,已无意识,另名坐在驾驶座的48岁林姓男子因车厢及车门严重扭曲而受困。

经警消破坏车体后,位驾驶座的伤者约6时脱困后送医治疗,意识清楚但多处骨折,自称是开车经过遇到意外。另2人年约30到40岁,随后被救出时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意外发生时,案发路段下方正由三峡区公所施作边坡工程,但经公所人员到场了解并表示崩坍的挡土墙为私人工程,已涉违反水土保持法,农业局也派员会同警方展开侦办,以厘清责任。

警方调查,晚间传讯年约59岁的陈姓地主到案说明,初步了解陈男去年11月买下附近山坡地,但因区公所施作道路下方边坡工程,让他的土地有滑落流失情形,才自行雇工施作挡土墙,没想到却发生坍塌意外。

农业局表示,陈姓地主如果违法施作挡土墙,将依涉嫌违反水保法函送法办,依法若致生水土流失或毁损水土保持处理与维护设施者,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60万元以下罚金,若因而致人于死,恐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责。

tags:刑责   挡土墙   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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