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上海夫妻通过非法dy生下龙凤胎丈夫去世引发争娃官司。上海女子王蕾(化名)自身患有不孕疾病,与男子刘浩(化名)结婚后,非常希望抚养与刘浩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夫妻两人采取了非法dy手段,刘浩提供精子,一名女子提供卵子,另一名女子负责dy,并生下一对龙凤胎。然而dy得子却为王蕾日后的生活埋下了地雷。
2014年刘浩去世,王蕾与刘浩父母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刘浩父母发现王蕾与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便诉至法院要求取得孩子的监护权。案件焦点集中在刘浩与孩子是何种关系,以及刘浩父母是否应取得监护权。一审法院判定刘浩父母取得监护权,王蕾不服上诉,近日上海一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王蕾获得监护权。
事件
丈夫去世引发争娃官司
2007年4月,刘浩与王蕾结为夫妻,两人均系再婚,刘浩已有子女,而王蕾还未有生育。婚后,王蕾告知丈夫刘浩,自己患有不孕疾病,无法生育,但自己希望抚养与刘浩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两人经过商量,决定用dy的方式获得子女,刘浩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名女*的卵子,并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委托另一名女*dy。2011年2月,一对龙凤胎出生,两个孩子出生后便一直跟随刘浩、王蕾夫妇生活。王蕾通过非法手段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生父母分别为刘浩、王蕾,并据此办理户籍申报。由于提供卵子和生育者并非同一人,两个孩子实际上拥有了三名母亲,即提供卵子的基因母亲,dy的孕育母亲,以及王蕾这个抚养母亲。
夫妻两人的平静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2014年2月,丈夫刘浩因病去世,刘浩的父母即两个孩子的祖父母与王蕾就遗产问题发生分歧,双方先后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诉讼。此时孩子的祖父母发现,卵子并非王蕾提供,孩子与王蕾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此后,孩子的祖父母和王蕾先后撤销了继承诉讼,祖父母向上海闽行区法院提起监护权诉讼,他们认为,王蕾和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祖父母应该取得孩子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