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Y廖裕德的竞选干部涉嫌在民国103年选举时行贿,一审新北地院判他当选无效,案件上诉后,二审高院今天维持一审判决,当选无效确定,前新北市议Y李婉钰有望递补。
廖裕德竞选干部涉嫌在103年选举时,在竞选总部附近交付郭姓女子新台币3万元,指示以每票500元代价买票,郭女一审被判1年9个月、褫夺公权5年。
而廖裕德本人虽然没有涉贿,但对手落选头李婉钰则提当选无效之诉。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判廖裕德当选无效,全案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维持一审认定,当选无效确定。
依照选举诉讼制度,当选无效采二审制,高院判决确定后,李婉钰可望递补廖裕德的职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