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达共识 南市府决用善款价购维冠灾户土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1 21:36:24  评论(/)

记者庄汉昌/台南报道

0206地震倒塌的永康维冠大楼是否重建问题,经市府与灾民多次沟通讨论,决定用善款协议价购不愿原地重建之灾民土地,每坪为56.6万元与64.1万元,协议价购期限至105年9月2日截止。

市府表示,维冠大楼位于大湾段7597地号之土地现值,经客观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估价,每坪地价约37.7万元;但为落实赖市长对维冠大楼灾民之照顾,经市府与大楼受灾户多次开会沟通、讨论达成共识,依1F楼层别效用比170%调整,调整后权利地价为64.1万元/坪;2F以上皆依楼层别效用比150%调整,调整后权利地价为56.6万元/坪。

市府指出,因部份维冠大楼有意愿原地重建之土地所有权人筹组都市更新会,已经市府都市发展局同意在案,因需于6个月内完成成立大会,检附相关文件送主管机关备查,申请立案;为避免土地所有权人是否要与市府协议价购意愿不明确,造成后续影响筹组都市更新会之成立及运作,市府21日已发出开会通知单,通知维冠大楼全部土地所权人7月8日召开第1次土地协议价购事宜,协议价购期限订为105年9月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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