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求,巫山法院通过进一步整合力量,抽调法警大队精干警力参与各类案件执行,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快速运转。
为更好地做好执行工作,充分达到协助执行的最佳效果,该院法警大队在具体执行案件过程中,严格要求,举止文明,协助执行人员做调解说服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求调解结案。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提升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在法警与执行法官的配合努力下,一批久执不结的积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震慑了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案件结案率明显提升,执行效果显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该院已形成了以执行局为执行工作主体,法警参与协助的“大执行”格局,有效分流、减轻了执行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