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总裁王玉军受贿、贪污案宣判,王玉军被判入狱十年六个月,并罚款一百一十万元人民币。案件由江苏镇江检察院侦查并起诉,上星期五在镇江中院公开审理及宣判。
检察院指,王玉军在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初,先后利用担任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总裁等职务便利,在燃煤运输、煤炭供应业务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十五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值四百多万元人民币。另外,在担任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六万多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