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失火罗?”不满女友提分手 男放火判刑3年8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2 15:27:30  评论(/)

张姓男子怀疑陈姓前女友提分手,是因为劈腿跟他人交往,趁陈女和父亲外出时,持交往期间拿到的钥匙,变装潜入陈家,持打火机四处点火后逃逸;他还传讯息给陈女说:“你家失火罗?”陈女怀疑报警,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将他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

31岁张姓男子去年11月和29岁的陈女交往同居在新北市五股区,但因张始终不愿去找工作,两人交往一个月就分手,陈女搬回三重区三和路段住处。

张认为陈女是劈腿才提分手,心生不满,同月18日下午4时前往陈女家放火。当时邻居迅速报案,警消赶抵后,15分钟内扑灭火势,无人伤亡,但屋内财物多处烧毁,财物损失近15万元。事后张传讯息给陈女说:“你家失火罗?”引起陈女怀疑,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张当时在附近出入,还换装现身、离去,循线逮捕送办。

法院审理时,张始终认罪,法官指出他仅为报复前女友,就闯入屋内放火,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还可能造成无法回复的重大损害,犯罪手段具有高度危险*,也没有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考量没有人员因此受到伤害或死亡,判刑3年8月。

tags:放火   失火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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