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3岁女童疑似上学时遭幼儿园老师管教致伤,市府教育局今天派员前往调查,发现园方疑似进用未具教保服务人员资格者、招生人数也超过核定招生数,将先依法开罚。
台南市1名3岁女童的家长向市议Y林燕祝陈情,指称小孩有不敢上学的情况,且身上出现许多伤痕;仔细询问小孩后,发现疑似因在幼儿园吃午餐速度太慢,遭1名黄姓幼教人员出手教训致伤。
林燕祝今天上午会同教育局、社会局、警察局和消防局等相关单位前往了解,却被园方拒于门外,约2小时后才同意相关人员入内。
台南市政府下午回应指出,教育局人员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幼儿园部分班级未符合师生比规定,疑似进用未具教保服务人员资格者;另外,招生人数超过核定招生数。教育局将分别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51条及第52条规定,处幼儿园负责人新台币6000元至3万元裁罚,并责令限期改善。
市府指出,教育局人员今天会同家长观看录影带监视器画面,发现1名老师行为确有不当,有数度不当拉扯、推拉幼儿行为,但没有其他幼儿受伤的画面。教育局已要求幼儿园明天下午1时30分前,要出具近期监视器画面,将逐一检视有无其他幼儿有遭受不当对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