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截毒资索贿500万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3 14:59:52  评论(/)

陈某群按照林某松的指示,最终与林某永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并由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干、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陈某群将林某松的意思告知张某野,由张某野通知林某干等人搬走500万元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某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致使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边防官兵查获嫌疑人,不依法履职,反而索要500万现金后放走毒枭,检查站站长、政委及值班战士等多人涉案。近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值班战士郑某,被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法院查明,2011年7月某日晚,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干、陈某以及郑某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永(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陈某拦停,郑某、林某干、陈某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经林某干、陈某、郑某等人检查,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林某干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干部张某野报告,张某野查看后,向值班领导陈某群汇报。在检查过程中,林某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张某野将林某永的意思向陈某群报告后,陈某群将该情况报告给站长林某松。林某松指示陈某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某锐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tags:索贿   放行   边防   搬走   私自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