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米以上建筑配备火灾探测器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3 15:28:25  评论(/)

2016年6月23日讯,近日,市规划委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进行了全面修编,要求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设置能源管理系统,100m高及以上的住宅建筑除卫生间外,各个房间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用于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网络配图

据悉,此次《规程》修订主要是体现智慧城市建设和绿*节能的理念,提升建筑智能化的应用水平及建筑的舒适*、便利*。一方面是通过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来使得建筑能耗更加可控,实现节能目的。《规程》规定,大、中型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小型的建筑可根据管理需求而定,方便对建筑内的采暖通风、照明、电梯和自动扶梯等进行集中管控,减少设备能耗。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要有能源管理系统。

另一方面,《规程》还细化了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的安防系统和消防系统要求,明确规定在100m高及以上住宅建筑的公共区域和住宅套内,除卫生间之外的各个房间,均应设火灾探测器,用于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数据信息端口,减少救火的响应时间。在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则是规定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并推荐在用户经常移动的区域或流动用户多的公共区域设置无线局域网。

据悉,该《规程》今天将在市规划委网站(http://www.bjghw.gov.cn)进行公布,并征集公众意见,市民可登录网站查询详细规定并进行意见反馈。

tags:探测器   火灾   北京   配备   财产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