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海端乡长余忠义辩称多报1至2日差旅费是惯例,且将已有住宿补助的活动再次申请差旅费,台东地检署今天依贪污罪提起公诉。
调查局台东县调查站接获检举,海端乡长余忠义于103年间前往台北圆山饭店参加原民会举办的活动,由原民会出资住宿费,但余忠义回来后却申请差旅费。
台东县调查站前往侦办,发现余忠义另涉嫌在花莲凤林、宜兰等多处参加开会、活动,都有浮报差旅费的情况,总计诈领新台币1万6700元。
检察官侦办时,余忠义表示,核销差旅费的情况都是助理和秘书处理,细节他不清楚,承办人员告诉他“多报1至2日的差旅费是依惯例报销”、“不论住宿与否,均可申报住宿费是惯例”。
不过,检察官调问相关人员和一起出差主管,都说不知道有这些惯例,检察官依贪污罪将余忠义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