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翠湖花园二亿六千万元维修工程围标案,五十七岁工程公司前负责人丘瑞田,早前承认四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辩方律师在法庭上求情指,被告在案件中扮演小角*,只是参与过几次饭局,担当介绍人角*,最初对工程费用无概念,不知道最终会令业主付出高昂代价,其后也无积极参与讨论进一步的围标细节。律师又指,被告得知有业主因事件而有自杀念头后,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是良心发现,期望法庭轻判。
案情指,被告丘瑞田于2005至14年间,在翠湖花园维修工程投标前,串谋他人向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黎国梁、新昌管理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樊卓雄、时任物业经理许钧碧,行贿约合共四千五百万,并且向沙田滨景花园法团维修专责小组成员何志光行贿六十万,以取得两栋大厦的工程顾问合约及翻新工程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