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生求刺激竟**3名女生 获刑9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4 15:06:49  评论(/)

作为一名在校高中生的小陆,风华正茂,本应将精力放在学业之上,但他却想入非非,为寻求刺激,竟干起强制**女生的犯罪行为,最终害人害已。

女生宿舍里突遭咸猪手

小魏是潮州市潮安区一所中学的学生,和班里其他女生一样在校住宿,自己就住在学校A幢女生宿舍楼的305宿舍。

平时下午下课后,其他舍友先到食堂吃晚饭,小魏则为了错开与舍友同一时间段使用浴室,便自己先回了宿舍。

2014年10月4日下午,小魏和往常一样回到宿舍,正当她在整理衣物,准备洗澡时,宿舍门口来了一个年轻小伙。

据小魏回忆,当时小伙问她知不知道一个女生住在哪间宿舍,由于自己根本没听过这个名字,于是在回他说不认识后,小魏便转身继续收拾衣服。

但就在她转身之际,魔爪突然伸向了她。这名小伙乘她转身去收拾衣服时,从背后用双手强行紧紧将她抱住,并对她上下其手,乱抓其胸部。小魏说当时自己惊惶失措,大喊救命。也正是因为她的叫喊,才使这名年轻小伙停止侵害并怆惶逃离。

无独有偶,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该所中学的宿舍楼。2014年10月12日下午,女生小杨在宿舍楼道遭遇一年轻男子的袭胸,侵害人作案后因小杨叫喊反抗逃离现场。

时隔七天后,在潮州市潮安区某职校也发生女生在宿舍遭受强制**的情况,受害人叫小林。据小林介绍,自己住在学校女生宿舍楼403宿舍。

2014年10月19日下午,有一名年轻男子以讨水喝为由,乘她在宿舍内不备,强行脱掉其外裤,并捂住她的嘴巴,当她反抗将男子推开后,男子又强力抱住她并亲吻,还用双手摸她的胸部和**,后迅速逃离现场。

作案人竟是一名高中生

留宿女生遭受强制**的消息在校园里一时间传播开来,搞得女生们人心惶惶,也引起了各有关学校的警觉。

2014年10月的另外一天,作案人还想故伎重施,依然来到某职校,准备实施第四次违法犯罪行为时,被该职校老师及时发现,并抓获交由公安机关带回审查。经审查,实施强制**行为的竟然是一名在校读书的高中男生小陆。

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陆为寻求刺激,强制**妇女,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强制**妇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没有犯罪前科,归案后确有悔罪表现,且系在校学生,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小陆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tags:女生   **   刺激   男生   高中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