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闹事,被警车带离现场,途中竟殴打随车辅警,22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并对其下达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年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陈某是泰州市一家公司的经理,今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他陪客户喝酒喝多了,竟然跑到附近工厂闹事,民警和辅警随后赶到了现场。面对已经失控的陈某,民警和辅警一起将陈某带上警车,准备带回派出所约束醒酒,可就在途中,陈某竟然殴打了随行的辅警。在庭审现场,陈某称当天晚上喝了一斤多白酒,对于其后发生的事情已经完全记不得了。
22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对其适用了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年缓刑考验期内饮酒。据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张志伟介绍,从法律上来讲,辅警在协助相应的民警从事执法活动,其本质是上公权力的体现和延伸,应该收到法律的保护,被告人陈某殴打辅警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王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