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为300元报酬被判无期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6 21:11:49  评论(/)

原标题:少女为300元报酬被判无期受雇带货竟是毒品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际禁毒日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有3名被告人在庭后被执行死刑。引人注目的还有年仅19岁的女孩王某佳,她为了300元报酬很可能要在牢中渡过余生。

法院审理查明:1月14日,王某佳受认识不久的一老板雇请从深圳带货回香港,报酬300元港币。当晚11点时许,王某佳根据电话指示在一台黑*私家车底下找到两袋已包装好的物品。次日凌晨1时许,王某佳携带两袋物品经皇岗口岸出境被海关查获。经查两袋物品均为毒品。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佳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王纳通讯员王东兴、梁冰)

tags:受雇   无期   毒品   报酬   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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