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警局北与新竹县、新竹市,南与台中市相邻,为山区型城镇,主要道路有国道1号、3号及台1、台3、台61、台72、县道119、119甲、124、126、128、140线、苗8、9、25、26、26之2及29等道路,苗栗县道路因路幅宽广蜿蜒,平日即深受改装汽、摩托车及大型重型摩托车爱好者喜爱,另山区道路因夜间人车稀少,更深受喜爱追求速度之驾车者青睐。
105年6月20日媒体报载苗栗县苗26-2线(锡隘隧道)发现有改装汽(机)车聚集欲从事危险驾车行为,造成沿线附近居民困扰。
因危险驾车已列为苗栗县警局常态*之重点工作,为有效确实防制危险驾车行为发生,苗栗县警局即日起每周一至周日(22至6时)及周休假期(6至18时)将扩大加强规划勤务编组,整合运用警力在苗26之2线(锡隘隧道)、县道140线、台72线、台3线、苗51线、苗29线及新港大桥路段,配合监理、环保单位,实施路检、守望、测照及拦截围捕勤务,并出动快速打击部队,发现危险驾车分子有危险驾车之情事或行为,立即通报勤务指挥中心派遣线上警力到场支援,严正执法,不容宽贷,以遏止危险驾车情事发生。
另除针对改装车辆、超速、闯红灯、无照驾驶、未戴安全帽等违规行为将加强取缔外,对于在道路上以竞速、竞技(甩尾)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影响用路人安全之危险驾车分子者,苗栗县警局也将加强搜集各社群网站,搜寻危险驾车分子即时动态讯息及活动情报,并与邻近县市警察局情报互通及建立通报机制,强化各项勤务作为,以防止危险驾车分子四处流窜;对于“危险驾车”案件,立即责成专案人员调查,循犯案轨迹搜寻各种迹证(含目击证人、监视录影纪录等等) ,采个别击破方式,除视个案具体违规事实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处罚外,并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45条规定,针对明显变更调换车辆设备者,函请监理机关办理临时检验;另也视违法要件依“刑法”、“少年事件处理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令移请地检署侦办,以期迅速压制危险驾车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