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车祸九次快”、“超速行驶,不是车毁,就是人员伤亡”超速违规是车祸发生的主因,也是死亡车祸肇事主因,为减少因超速违规所造成之车祸事件,苗栗警方于地区易超速、易肇事路段等设置测速照相设备,以促使驾驶人勿超速行驶,维护行车安全。然大湖乡的吴姓民众(男、53年次),因长期违规超速行驶而经常遭固定式测速照相机拍照举发,心生不满,日前发现台72线客属大桥段(24K处)新设置1组测速照相设备,于105年6月25月日17时18分驾驶其妹所有之自小客车,行经该地点时,竟持铁凿爬上车顶破坏测速照相机。
经苗栗及大湖分局警察调阅案发路口周边监视器,以车追人,查出吴姓民众涉嫌,吴嫌坦承犯案,并将犯罪工具置于犯案车辆后车厢内,另采证人员于驾驶座车顶采集到鞋印,侦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及毁损公物罪函送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并要求赔偿,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不要因为逞一时之快而吃上官司。
警方设置这些测速照相设备用意在于迫使驾驶人行经这些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路口能减速慢行,减少超速违规行为所造成之车祸发生,为提醒驾驶人行经,确实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才能“快快乐乐的出门、平平安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