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初审: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维持6年不变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7 16:57:51  评论(/)

中国台湾网6月27日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7日初审通过民进党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动议,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维持6年不变。此外,未来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还需参加认定测试。

据报道,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7日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外界关注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是否由6年改为4年,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后,下午内政委员会用表决方式初审通过民进党团提案,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仍维持现行6年不变。

关于大陆配偶认定测试、免试及其他应遵守事项的标准,由内政部定之。据报道,这项修正草案,仍须送朝野党团协商。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早在27日上午,上百名大陆配偶便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济南路上,希望争取大陆配偶应比照外配,4年能取得身份证。

陆配权益修法联盟说,大陆配偶为了爱来到这片土地生活,养儿育女、建立家庭,没想到今天还要背负一个让人难以扛起的重担,现在要的只是公平的待遇、平等与尊严。(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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