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局105年6月23日凌晨3时许获报,于士林区通河街之便利超商发生强盗案,经警方锲而不舍日夜轮番调阅监视器,于昨日中午缉捕江姓犯嫌到案。
查该起强盗案发生于6月23日凌晨3时许,1名男子独自持尖刀进入士林区通河街141巷之便利超商,要胁店员打开收银机强盗现金新台币1万余元后逃逸。本分局获报后由辖区后港派出所与侦查队组成专案小组积极侦办,除调阅现场及本局路口监视器影像外,并采取现场各项迹证送验,经鉴识比对指纹资料,迅速掌握系犯嫌江○升所为。
惟江嫌居无定所,且未使用手机,平时也多以步行为主,致后续查缉困难重重。
经警方日以继夜并依“同心圆”及“打水漂”方式,持续扩大调阅监视器,发现江嫌最近曾于新北市淡水区竹围一带出没,乃立即派员前往该地区清查,终于昨日中午在新北市淡水区民权路上网咖缉获江嫌到案,并依其供述顺利于士林区承德路4段巷内取出作案刀具,另于江嫌身上取出剩余脏款现金新台币400元整,全案顺利侦破,依强盗罪嫌移送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江嫌因一时贪念,触犯最轻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悔不当初。士林分局也呼吁民众若发现可疑或不法情事,请即向各警察机关通报,以利查缉,共同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