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夫妇体罚女儿致死夫妇体罚女儿致死遭网友讨伐!常言道虎毒不食子,然而,赣县梅林镇一对夫妇,却因12岁的女儿偷了超市一包零食,在家对其采取用绳子反捆双手、双脚,用袜子塞住嘴巴,用冷水浇淋等体罚方式,而且在女儿出现昏迷后,仍没有及时送医院抢救,最终导致女儿死亡。
日前,赣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这对夫妇有期徒刑四年。
超市偷零食叛逆女孩被抓现行
在刘蓝的记忆中,她的童年都是在爸妈的打骂声中长大的。特别是在弟弟刘江出生后,她成了爸妈眼中多余的女孩。爸爸刘险、妈妈王连都没有工作,在很不宽裕的家庭条件中,他们更是视刘蓝为家中的累赘。
长期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刘蓝变得十分叛逆。看着别的同学买零食吃,她没钱买,就到超市偷。她的悲剧就是从一起偷零食引发的。
2015年12月28日,是刘蓝的12岁生日。这天下午上学前,她向妈妈要两块钱卖零食吃,被拒后,她背著书包独自上学去了。在学校附近的一小超市里,她又一次偷拿了巧克力糖,结果被店老板发现。这时跟踪刘蓝的王连也到了这家超市。付了两块钱给超市老板后,王连将刘蓝带回家中。
爸爸妈妈不喜欢姐姐,因为她不听话,又不懂事。刘蓝的弟弟证实,刘险夫妇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儿子偏爱有加,但对女儿则爱理不理。
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险、王连在其女刘蓝在外偷东西且不服其管教的情况下,用板条及拖鞋殴打刘蓝身体、用绳子捆绑手脚、用袜子塞嘴巴、脱去衣裤用水淋身体等方式实施体罚,且在被害人刘蓝摔倒后出现全身乏力、嘴角流血、双脚冰冷、小便失禁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致刘蓝因大脑多处脑内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被告人刘险、王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王连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