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因曾中介他人到国外卖*遭检方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刘乔安6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并支付公库新台币16万元。
检警去年接获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有一跨国卖*集团疑似介绍女子赴国外卖*,其中卖*名单传出疑似有模特儿、艺人等,去年10月间检警约谈“戴姐”戴君仪、钟宜姿及刘乔安等3人。
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定3人确实曾中介多名女子到国外卖*,3月31日依妨害风化罪嫌起诉3人。
人口贩运部分,检方认为这些女子在国外期间并未被限制行动,因此没有*剥削等情事,因此涉嫌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等获不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5月首次开庭时,刘乔安针对曾中介卖*部分当庭认罪,并向法官表示,她目前与她的父母、弟弟同住,还有一名9岁孩童要扶养,希望解除境管;法官听完陈述后,当庭谕知刘乔安解除限制出境处分。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法官认为刘乔安因涉及中介他人到国外卖*,判她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确定后必须支付公库16万元。
另外,主谋“戴姐”戴君仪遭判2年8个月,可易科罚金;钟宜姿1年2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确定后必须支付国库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