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指社会未有共识反对就*倾向歧视立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30 11:31:51  评论(/)

“*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及“护家协会”等多个团体约三十人到平机会总部请愿,反对订立*倾向歧视条例,认为会改变对家庭的定义。团体批评平机会主席陈章明,无顾及社会的反对声音,就指社会对立法已有共识,认为是颠倒是非,深表遗憾,要求陈章明道歉及更正。

平机会派代表同团体见面,表示会将意见转达给陈章明。团体对陈章明未有亲自接见表示遗憾。

tags:共识   立法   歧视   未有   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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