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6月28日刘姓男子骑乘摩托车欲前往台北市访友,并顺道要将垃圾丢到沿途的人行道垃圾桶,但于17时许途经忠孝西路、西宁南路口(忠孝桥摩托车引道)时,遇保安大队第一中警察在该处执行路检勤务。小队长吴嘉葳发现刘男神情心虚紧张,于是请他配合盘查。接着,警察便发现刘男双手手肘关节内侧,有多处针孔痕迹,刘男说是以前施打第一级毒品海洛因的旧伤(痕迹),并主动配合将身上及摩托车置物箱内物品供警察检视后,均无异状及违禁物品。
警察心想既然没有违禁物品又非查捕逃犯,为何刘男会心虚紧张?此时,警察发现刘男摩托车挂勾吊着1大包恶臭难闻的垃圾,便征得刘男同意打开检视,发现一个夹链袋非常干净,便随口询问是否是装安非他命的袋子,此时刘姓男子更显慌张,急忙否认并迅速将警察尚未检视的垃圾打包准备挂回车上,更假意提醒警察真的很臭,但警察不为所动,果然在刘男急着打包的垃圾里,起获3支海洛因针筒。刘男见状马上辩称是朋友施打胰岛素用的,但经初步检验呈毒品海洛因阳*反应,刘男才坦承是他所有,并坦承仍有注射毒品海洛因的恶习,全案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嫌送办。
毒品不仅残害个人健康,也让家人、亲友伤心痛苦,更易引发犯罪问题。呼吁各界千万不要轻忽毒品的危害,并请多关怀周遭亲友,如有发现毒品相关物品或征兆,应尽速伸出援手使其远离毒海,必要时更可寻求警方等相关单位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