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昨晚开车行经汐止区时,后方骑士林男以为她要左转,便从右方超车,未料乘客突然开门撞倒林男,董女未保留车祸现场,将车移到他处停放,警方将依法开罚。
后方驾驶邱男将行车纪录器放上脸书,指昨天晚间9时多,他开车行经新北市汐止区大同路二段和龙安路交叉口时,前方由48岁董女驾驶的银*轿车未打双黄灯,却打左转灯违停在路中间,后方30岁的林姓男骑士以为银*轿车要左转,却被突然开车门撞倒在地。
行车纪录器清楚拍下,车祸发生后,董女随后把轿车移到他处停放,接着再走回现场;而邱男也将车移到超商前停好,以便挪出空间供救护车及警车停放。
邱男表示,董女超大声直接咬定他是肇事车,还质问他“为什么要乱移车?”让其他路人都觉得他就是肇事车主。当时他回应“我有行车记录器,我是目击者”,旁边的目击者也出声帮他讲话,这时董女才乖乖闭嘴去骂小孩。
不过,董女向警方供称,当时开车载着儿子和刘姓男同学,打算将同学送回家,没想到途中却发生车祸,因担心妨碍到交通,才会先把车移到路边后,再回来探视伤者,且事后她也看过邱男的脸书,不断向警方说“我没那么讲”。
汐止警分局交通分队长施宗源表示,开车的董女,任意移动肇事车辆,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不得任意移动肇事汽车及现场痕迹证据”,将处新台币3000元至9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