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以下这件事情简直是令人感到哭笑不得,湖南男子龙君去年9月,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而这位男子莫名背罪11年,感到非常不解的他去查了一下,竟然发现“自己”2005年在广州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四年,但当时龙君正在湖南一大学念书。
与广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半年后,龙君“案底”仍没有消除。无奈之下,龙君将广州市公检法机关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今天上午9时许,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公、检、法3家单位的代表出庭应诉。在答辩过程中,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承认,原告席上的龙君并非此前起诉判刑的“龙君”,但也声称,他们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并未列出龙君的身份证号码。
上述两单位强调,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网资料库并非他们管理,他们也未将龙君的信息录入其中,故不构成侵权责任。庭审中,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声称对龙君的侵权行为已终止,已删除了龙君的犯罪记录。
莫名背罪11年,这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感到愤怒,而更令人愤怒的是,男子奔来奔去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试图把这一个“污点”抹去,然而时间过于整整半年,却依旧未见任何结果。有时候对于这些无作为的部门,你必须要使用强硬的办法去给它施加压力,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