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截图。
【捡手机拒还被刑拘】前两天,南京一名女子在商场购物时捡到一部别人遗失的手机,当失主找到该女子时,她竟然矢口否认捡到手机而且态度蛮横。无奈之下,失主只能报警求助。民警带着证据找到捡拾手机的女子后表示,蓄意占有他人遗忘物也算盗窃。最终警方依法对她予以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月28日上午11点,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接到市民陆女士报警,称在商场购物时手机被他人拾取且拒不归还。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事发地开展工作。经民警询问得知,陆女士在商场结账后,手机落在了收银台。两分钟后她返回寻找,手机已经不见了。商场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调取了案发时段收银台的监控,从中发现了端倪。监控画面显示,陆女士结账离开后,排在她身后有一名年轻女子,瞥了几眼收银台上陆女士落下的手机,将自己的手机缓缓放回包里。女子边结账边张望,离开前顺手拿走了陆女士遗忘在柜台上的手机。
陆女士在商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当时拿走手机的女子陈某的联系方式。陆女士联系上陈某并说明来意,陈某态度十分强硬,悻悻地说手机谁捡到就归谁,想要回手机就自己来取。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强烈争执,无奈之下,陆女士只好报警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拨通陈某电话,要求她立即归还手机。陈某不断强调手机是她捡的,面对陈某的强词夺理,民警严肃地警告她,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已经构成盗窃罪,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当天晚上,迫于压力陈某来到夫子庙派出所归还了手机。她本以为最坏的结果就是归还手机,没想到却因此违法了法律。目前,陈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