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竹崎乡长王焜弘与表弟黄俊源被控收买杀手刘瑞堂枪杀保警,检方今天起诉,移审嘉义地院。法院审理后,裁定王焜弘、黄俊源、刘瑞堂与负责接应的刘家玮羁押禁见。
嘉义市保警林进忠今年1月29日深夜遭杀手持霰弹枪狙杀致死,专案小组3月初在台南市逮捕涉嫌行凶的刘瑞堂、刘家玮父子,并朝有人买凶杀人方向侦办。
专案小组调查过程中,发现死者林进忠与王焜弘妻子官女过从甚密,朝情杀方向侦办,据以查出长期跟随在王焜弘身旁的表弟黄俊源,涉嫌交付现金新台币200万元给杀手刘瑞堂。案件于今天依杀人罪嫌起诉。
检方下午将收押的王焜弘等4名被告移审至嘉义地方法院。王焜弘当庭喊冤,表示绝无参与杀人,也无藏匿罪犯,已很久没有与刘瑞堂碰面;黄俊源坦承提供刘瑞堂处所,但否认叫他去杀人。
刘瑞堂坦承杀人,而黄俊源所交付的200万元,是王焜弘的欠款;而刘家玮则对父亲杀人不知情,2人也很久没有联络,若知道父亲要杀人,一定会阻止。
王焜弘等4位被告的辩护人均认为,检方起诉被告犯罪动机,出于猜测,并无客观证据,且没有证据,指向与王焜弘有关,认定部分犯罪证据内容,犹如导演编剧一般。
最后王焜弘陈述请求可以交保,认为自己是被冤枉,重保或戴电子脚镣都可以接受;黄俊源及刘家玮都请求交保。
法官卓春慧最后裁定,认为被告4人犯杀人重罪,有逃亡之虞,且均否认犯行,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因此,应予羁押,并禁见。